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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构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护体系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记者:孩子们的安全牵动着家长和全社会的心,尤其是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教训惨痛。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非常关切,全社会高度关注。请朱主任谈谈《滨州市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朱万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一方面农村人口出现空心化,导致大量农村小学、初中被裁撤、合并,这使得多数孩子上学距离变远。另一方面,城市人口膨胀,交通拥堵问题逐渐突出,接送孩子上下学给学校附近交通造成较大压力。上述种种原因,导致校车需求日益增长,用于运送孩子上学的车辆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缺乏校车管理经营的经验,校车管理经营呈现出了虽然繁荣却缺少秩序的现象,特别是近两年来发生的多起恶性校车事故,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孩子父母对安全的担忧。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已经从单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逐步发展为牵涉到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从目前我市校车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运力不足,导致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二是学校附近人挤车多,交通阻塞,隐患严重;三是学生乘坐的车辆杂乱,安全得不到保障。这也暴露出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又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市亟需通过出台《滨州市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监管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记者:请您谈一下《办法》出台的主要依据及内容?

    朱万春:《办法》草案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借鉴我省其他市成功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注重针对性,突出操作性。全文共三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校车的具体概念和管理原则;二是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三是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校车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四是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中运行监管措施;五是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保障监督措施。

    记者:您能为读者简单介绍一下《办法》的起草审查过程吗?

    朱万春:2012年11月,市教育局在广泛深入调研和借鉴外地城市校车安全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市政府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教育局征求了市物价、安监、交通、审计、财政、工商、监察、地税、国税、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形成《办法》(送审稿)报送我办审查。2013年1月18日,我办在市政府及市政府法制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征求意见稿。同时,我办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对该《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办法》草案。经审查,《办法》草案起草的依据均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校车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符合上位法规定和我市实际,可操作性强。

    ——就《滨州市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出台访市法制办主任朱万春

 

----来源《滨州传媒网-滨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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