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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海边游泳溺亡谁担责? 律师:政府有义务设牌提醒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福建2天内发生了4起溺水事故,其中漳州漳浦县霞美镇下蔡林场海域25日就发生了两起溺水事件。暑假即将来临,学生的安全问题再次摆在家长眼前,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踊跃关注。

    学生去海边游泳溺水身亡,作为学校方面有没有责任呢?海边是否有立警示牌?这些问题都引起了晨报读者的关注。就此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

    [镇政府]

    此前有挂警示牌

    14岁的阿明(化名)是幸运者之一,他得到了好心人的救助,如今已经脱险,目前还在漳州175医院住院观察。漳浦县霞美镇的镇长卢惠祥表示,事故发生后,他们马上与消防、边防等多个部门召开会议,提出解决方案:首先将在重点海域增加警示牌;其次增加海边执勤队,同时要求学校、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他告诉记者,事故发生的海域此前都有挂警示牌,只是有时候台风来了会将警示牌刮走,但工作人员都会及时补上。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当地村民,村民们说,在事发地段没有看到任何警示牌。当记者欲再与卢副镇长做进一步核实时,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还是没有回电。

    [校方]

    加强安全教育

    据了解,事故中溺亡的2名学生都就读于漳浦县刘坂中学。昨日,刘坂中学的蔡友福校长告诉记者,他们平时已经通过多个渠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除了通过手机发短信给家长外,也给家长写信,并且在学校挂出安全标语的横幅,黑板报上也是关于安全教育的内容。事故发生后,学校决定分年段召开家长会,并让教师到学生家家访,让学生家庭里的所有成员都增强教育孩子的意识,提高监督力度。5月26日,校领导和班主任也赶到发生事故的学生家中,对他们进行慰问。

    [律师]

    政府应设警示牌

    面对尸体,死者的家属痛不欲生。那么,当地相关部门该负什么责任呢?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漳州泾渭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向东律师,杨律师告诉记者,事故发生的海域如果没有承包给别人,就是属于共同财产,不是个人所有,所以政府不需对此事故承担责任。而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则告诉记者,如果这片海域经常发生事故,存在安全隐患的话,政府有义务设立一些警示牌提醒市民,如果没有设立的话就应该承担小部分的责任。

    [相关链接]

    下水前做足热身运动

    夏天到了,不少人会选择到海边、河里或游泳池游泳。漳州市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游泳时最好在浅水区游泳,特别是对水域状况不是很熟悉的市民,最好不要轻易下水。此外,要遵守当地水域管理部门的规定,如果有警示牌上写着水深不要下水,那市民就要遵守规定。带小孩去游泳的家长更要看管好小孩。下水之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做足热身运动,以避免下水后冷热不均,造成腿抽筋。

 

----来源《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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