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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学校应开设游泳课 指导学生掌握自救方法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2013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昨日召开,会议要求各学校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

    21日,记者从2013年海南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为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全省各学校要从学生游泳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着手,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学校开设游泳课指导学生掌握自救方法

  据了解,我省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生在五个方面:一是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二是在农村地区;三是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四是在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五是在小学生、初中生当中,且男生居多。

  对此,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在校园及有关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或张贴标语,要求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要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禁止使用报废车、拼装车、三轮车接送学生

  各地各校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能乘坐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等不安全的车辆。学校再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严禁超载。

  此外,各地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使用报废车、拼装车、三轮车等不合格、不安全车辆接送学生的,坚决予以禁止。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员、驾驶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要从严处理。

  加强偏远乡镇学校的食堂安全检查

  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来,重点加强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偏远乡镇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食品安全抽检频次,把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前及特定时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

  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21日,记者从《海南省2013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中了解到,省教育厅将与各地、各有关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地各校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市县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办法。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加强学校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隐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全省教育系统将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严禁学校超市、商店加工食品销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全省教育系统将于5月至10月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据了解,该专项行动,突出以非专用校车、非法办学、校园内的小商店和小超市、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和整治。

  要加强学校小超市、小商店的管理。各学校超市(商店)要严格审批手续,彻底杜绝无安全保障及有害师生健康的食品进入校园,严格实行食品进货查货、验货制度,进货时要首先查验食品外包装是否合格,同时所进食品(每样单品)须出具该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测报告(交超市留存)才能上架销售;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同类商品价格;备用货品要按照离地隔墙的原则堆放整齐;严禁超市经营人员生活区与经营区交叉混合在一起,彻底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严禁超市(商店)加工、加热食品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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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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