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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一定要记牢走路的每个“规矩”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如果谁问你:你会走路吗?你一定会以异样的眼光看着对方。而血的教训告诉我们,现在要走好这“路”,还真的有一番讲究,因为你一旦不“讲究”了,会危及到你的生命安全,交巡警部门最为关心的是中小学生——

    3月6日,新浪网友心理咨询师_韦波通过手机适时发布微博称 :江都龙川桥段一辆120救护车闯红灯撞上一骑电动车的学生,伤者已送至洪泉医院。微博发布后,江都交巡警在线第一时间与卫生局交安办吕主任取得了联系,并微博跟帖:肇事车为某医院120急救车,在紧急送一名医患过程中,在龙川桥附近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见下图),致一名学生耻骨骨折。

    目前受伤学生并无大碍,急救车上病人也安全送达医院救治。同时,通过微博发布有关安全行车常识:救急就是警情,特种车辆有优先通行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未给特种车辆让行的司机将处以200元罚款。通过及时跟帖,还原事故真相,消除负面影响。

    今年3月25日为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就在安全教育日第二天的上午7时,宜陵镇村民朱某(女,60岁)骑电动自行车,行至宜大路和328国道交界路段时,与一辆仪征号牌大货车相撞(右图为事发现场),电动车被推出去20米左右,事故致使朱某及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孙子刘某(男,11岁)受伤,其中朱某伤势较重,头部出血,脾破裂,腰椎、腿部骨折,处于休克状态,生命垂危;小孩嘴部轻伤。据了解:7年前,小孩的父亲也因发生单方事故身亡;6年前,小孩的母亲晚上下班回家途中被撞身亡。由于事发路口红绿灯因道路地基改造已停用一段时间,事发后,伤者亲属与同村村民数十人以事发路段无交通信号灯为由,阻止车辆通行,后经警方耐心细致地疏导和劝解,伤者亲属同意按照正常事故处理程序处理事故后续事宜。

    连日来,江都区交巡警各中队组织民警深入全区各中小学,向广大师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发放《中小学生文明交通行为规范》宣传画册等,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等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围绕如何保护自身安全、如何参与交通中小学生该如何走路、骑车、乘车,现就有关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基本常识:我国道路交通实行右侧通行规则。如道路上划设有中心线,以中心线为界;未划设中心线的,以几何中心为界。以前进方向定左右,除有特殊规定的车辆外,一律靠右侧通行。车辆、行人必须按道行驶。道路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按各自道路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道路划设的专用车道,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注意事项:中小学生和幼儿步行时不要在马路、街上、胡同里嬉戏、玩耍(踢球、滑旱冰),要在人行道或不靠路边(1.00米)内行走;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要在确认安全后步行直行通过,列队时横列不要超过2人;乘车时不得将身体伸向车外,下车时要从车辆左侧下车;骑自行车要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要满16周岁。骑自行车时不得逆行、闯红灯,要在非机动车道或不靠路边(1.5米)内骑车;骑车转弯前要伸手示意,要礼让直行的人车,左转弯时要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横过机动车道要下车推行,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骑车过程中不得骑车带人、突然猛拐、攀扶车辆、手中持物、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等。中小学生作为交通参与人,别忘了你也是交通参与的重要角色。遇交通事故,有人需要急救,你有义务帮助;遇交通肇事逃逸,有义务记下逃跑的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特征等,但不要贸然行动,不能围观,尽快远离,可帮助喊人,拨打报警电话110,或急救电话120。

 

----来源《扬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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