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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宁县发生在校学生受伤事件 校长被撤职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甘肃庆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9日晚披露,发生在该市宁县焦村乡森王小学1名小学生受伤事件已处理,该小学校长被撤销职务,当事教师张某已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责任追究。

    3月7日英语课,任课教师张某在检查作业时,发现学生上官某某未完成作业。当老师要求该生站起时,她不肯站起来。老师在将其从座位上拉起时,由于该生的脚勾在凳子腿上,摔倒在砖地,致其左额部着地受伤。

    11日,受伤学生在医院实施了手术治疗。主治医生介绍“手术很成功”。目前,上官某某情绪稳定,康复效果良好。

    事件发生后,宁县焦村学区和森王小学及当事教师张某筹集4万元,其中张某筹集2万元,保证伤者治疗。

    庆阳官方称,宁县日前决定:对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教体局局长、教体局党委书记、焦村乡乡长分别作出深刻检查;并对以上主管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宁县教体局分管小学教育的党委副书记郭茂杰、焦村乡分管教育的副乡长郭泾宁诫勉三个月;免去郑忍红焦村学区主任职务,撤销王新虎森王小学校长职务。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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