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发布的意见中,要求中小学生每天做两次眼保健操。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每年组织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传染病疫情达到一定程度,应严格按规定停课。昨日,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发布20条对于加强中小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
每学期安排6-7课时健康教育
意见内容涉及学校卫生工作和学校食品安全等方面。省教育厅明确要求要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安排6-7课时。同时,每年组织在校学生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或卫生保健机构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此外,还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教师职责管理和班级常规管理。规范作息制度,减轻课业负担,每天做两次眼保健操,每学期组织二次视力监测。
改善学生的用眼环境,教室采光照明、学生用眼距离、黑板采光和课桌椅高度等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校医
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将与各学校签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要求中小学校要把卫生工作列入学校重点工作内容,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而分管校长、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另外,传染病疫情达到一定程度,应严格按规定停课。
据介绍,还将加强校医或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照600:1的比例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