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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多举措保障学生安全出行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2:26

 

    开通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未达国标校车3年内完成更换,年内所有校车安装GPS视频监控设备……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出台《温州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多条举措犹如一条条安全带,为学生安全出行保驾护航,为家长分忧。

  3年内校车全部达到国标

  针对目前我市存在学生数量与校车数量不匹配、部分校车未使用国标专用校车等问题,《办法》规定,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探索委托专业运输公司接送、由学校组织接送等校车运营体制。

  各县(市、区)根据学生上下学需求情况制订校车订购计划, 2012年起,用3年时间,逐步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购置的未达国标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到2013年底,所有学校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车辆都要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监控平台,加强监管。

  《办法》还规定,学校购置的专用校车不能用于除接送学生之外的运营活动;规范社会集中接送学生客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手续不全、无营运资质车辆和驾驶人从事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农村寄宿学校 开通接送班车

  《办法》以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系统上下学的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重点实施范围为学校和家庭距离平原3公里以上,山区2公里以上。

  《办法》规定要把发展公交作为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的重要途径。全市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且道路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乡镇(街道)开通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周末学生班车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对一些学生较集中的区域,尤其是目前未开通公交线路、主要由家长(社会)包车接送的,要尽可能通过延伸或调整线路、增设或调整站点,增加该线路营运车辆或开通高峰专线等办法,方便学生上下学。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将保留必需的教学点或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

  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

  如何为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提供经费保障?《办法》规定建立由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合理分担费用的机制,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对提供公共学生交通安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所需财政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财政负责筹集。

  对专用校车实行以下政策:公安部门免收校车办理牌照工本费;工商部门免收个体户工商管理费;税务部门按国家现行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对于投保商业车险的校车,按最大限度给予费率优惠,并建立校车理赔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理赔事宜;财政部门对校车给予政策性补贴。

  据悉,从2012年起,浙江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人均增加一百元。省财政厅明确,2012年提标安排的公用经费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制订本区域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方案。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地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未按规定实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造成学生接送安全事故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实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后,如因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发生学生接送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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