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20个厅局组成的安徽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按新的校车标准,全省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的过渡期限暂定为3年。
根据《意见》要求,安徽将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以县为主,不断扩大校车安全保障范围,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组织实施校车安全保障工程,建立政府、家庭与社会合理分担费用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补助、税收优惠、家庭缴费分担、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对提供学生公共交通安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
----来源《江西日报》